关于2014年秋季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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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27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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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顺利开学上课,现将2014年秋季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1、学生于9月2日回校交费、注册,9月3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8月30日(星期六)回校, 9月1日起正常上班。
二、学生注册、补考、重修、选课、复学、上课等教务工作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三、学生回校后必须按后勤基建处的安排住宿。申请外宿的学生须按教育部通知要求,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
四、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教务处负责开学上课的统筹安排;各二级学院组织好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后勤基建处做好学生开膳及供水供电等工作;各教师认真做好上课准备;其他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五、请人事处做好教职工回校上班的检查统计工作,学生工作处做好学生回校学习的检查统计工作。
六、未交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单位请于8月29日前通过开云软件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官网OA交给院长办公室任琪。
七、校车发车时间:
9月1日起,校车恢复正常运行,发车时间见开云软件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官网主页“校车时间”,fw/xc 。
新学期开始,事务繁杂,请各单位加强联系、沟通、协作,确保开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注意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和财物安全。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