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报告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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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09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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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安排,自治区宣讲团成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蒋明红同志将于2013年12月11下午2:40到我校东校区学术报告厅举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报告会。请各单位参加人员(见附表)务必按时参加。不得缺席,会前须签到。
另,各单位在12月10日下午5点前到党委宣传部办公室领座位票。
附件1./座位表.xls
2./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参会人员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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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