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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我校选派2014年全区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2 20:06 点击量:

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扶贫攻坚,改进作风、联系群众,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继续做好2014年全区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14〕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数
   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3人(进驻兴业县平浪村、永德村、芦塘村)。
    二、选派对象条件
  年龄45周岁以下,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热爱农村工作。
    三、选派方式
    按照“个人申请、基层党组织推荐、组织部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1. 各基层党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踊跃参加,自愿报名。
    2. 各基层党组织根据自愿报名的人员情况,按照选派条件要求及现实表现,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于2月16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OA或邮箱sylijiagui@126.com。
    3. 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党组织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查,报开云软件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党委审批。
    四、选派时间: 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任期为2014年3月至2016年3月。
    联系人:李家贵 2666281  13877571086
 



  附件:/
2014年度选派干部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推荐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