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6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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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精神,现将2013年“中秋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及教学调整安排
9月19日—21日放假,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9月20日(星期五)的课程。
请各教学单位将放假日期及上课调整情况及时通知各相关教师和全体学生,组织好教学工作。
二、几点要求
1.各学院和学生管理部门要在节前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加强专业实习、毕业生就业和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的管理工作。假期新生军训照常进行,武装部、学生管理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假期新生军训工作。
2.保卫处和有关单位要对安全工作进行周密安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火、防盗、防事故;后勤基建处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水、电供应等保障工作,切实办好学生食堂,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节日期间,教职工回家探亲要注意交通安全。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9月18日前报送院长办公室任琪处。
特此通知。
附件:开云软件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官网2013年中秋节放假安排表.doc
院长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